教你徹底玩懂模擬聯合國——動議篇(上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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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模擬聯合國會議中,真正能夠改變討論節奏與方向的,往往不是發言內容本身,而是「什麼時候提出什麼動議」。動議並非附屬於辯論的裝飾,而是驅動會議前進的引擎。

筆者於本篇將聚焦於模聯中最核心、也最常被使用的幾種動議形式,包含干擾性原則(Interruption Principle)正式磋商(Moderated Caucus)非正式磋商(Unmoderated Caucus)以及圓桌會議(Tour de Table)。筆者將依序說明這些動議在制度上的定位、使用條件與處理順序,並進一步說明在實際會議中,代表應如何判斷是否提出、如何提出,以及何時不提出反而更有利。

理解動議,並不是為了頻繁搶話,而是為了在會議陷入停滯或偏離焦點時,能夠以合規且有效的方式,重新塑造討論空間。當你開始意識到動議不只是「程序語言」,而是一種策略選擇,才算真正進入模擬聯合國的核心運作層次。

干擾性原則

Interruption Principle

環節說明

在模擬聯合國的議事運作中,並非所有動議與問題都能同時被處理。為避免程序混亂,議事規則設計了「干擾性原則」,作為主席在面對多項動議或問題同時被提出時的排序依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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干擾性原則的核心概念,在於判斷「哪一項動議或問題,對當前會議程序的影響程度最高」。影響程度越高,干擾性越強,處理順位也越優先(圖片來源:Canva圖庫)

干擾性原則的核心概念,在於判斷「哪一項動議或問題,對當前會議程序的影響程度最高」。影響程度越高,干擾性越強,處理順位也越優先。主席得依此原則,決定先受理哪一項程序,而不必依照舉牌先後順序。

依一般議事規則的排列,干擾性由高至低大致為:

  1. 個人權宜問題
  2. 秩序問題
  3. 議事規則諮詢問題
  4. 終止會議
  5. 暫停會議
  6. 非正式磋商
  7. 正式磋商
  8. 介紹共識文件條文
  9. 結束辯論


磋商類動議之間,則可能再依總時長、每位代表時長及主題範圍大小進行比較。當多項動議同時被提出時,主席得僅受理其中干擾性較高者,其餘動議將被暫時忽略,或須待該動議處理完畢後,才能再次提出。


實戰技巧

對代表而言,理解干擾性原則的價值,在於避免在錯誤的時機提出正確的動議。即便動議本身合規,若其干擾性低於場上正在處理的程序,也極可能不被主席受理。

實務上,常見的誤判是,在場上已有高干擾性程序進行時,仍試圖提出磋商類動議。此時即便舉牌成功,主席多半會選擇不處理,久而久之,代表容易被視為未能掌握程序節奏。

成熟的代表,會先觀察場上是否存在更高干擾性的問題或動議,並據此調整出手時機。有時延後一輪提出,反而能在程序空檔中獲得主席完整受理。

此外,干擾性原則也意味著,動議之間本身存在策略競合。當多方同時想推動不同程序時,了解哪一項動議在排序上占優,有助於判斷是否應該先行讓步,或改以其他程序切入會議。

筆者提醒,干擾性原則並不是用來「壓制他人動議」的工具,而是主席用以維持秩序的判斷基準。代表若能配合此原則行事,不僅能提高動議被受理的成功率,也能在主席眼中展現對整體會議運作的理解

正式磋商

Moderated Caucus

環節說明

正式磋商是一種在特定主題下,進行限時、限序、由主席主持的集中討論機制。當代表希望就某一子議題進行較為聚焦的討論,而非持續在常設發言名單中輪流發言時,得提出正式磋商動議。

提出正式磋商動議時,代表須同時明確說明三項要件:

  1. 磋商主題(Topic)
  2. 磋商總時長(Total Time)
  3. 每位代表的發言時長(Each Delegate Time)

動議經簡單多數決通過後,主席將依所提要件開啟正式磋商,並設立特設發言名單。正式磋商的總時長不得超過二十分鐘,且每位代表的發言時長須能整除總時長。會議期間,代表得動議延長正式磋商,最多兩次,每次不得超過十分鐘。

在正式磋商中,發言須嚴格圍繞所設定之主題進行,主席得依職權提醒或制止偏離主題的發言。磋商結束後,會議將回到常設發言名單,或進入下一項被受理的程序。


實戰技巧

正式磋商的關鍵,不在於「發言次數」,而在於「主題設定」。一個過於寬泛的磋商主題,往往只會重複常設發言名單中的內容,無法真正推進討論;相反地,主題若能精準對應主議題中的某一具體面向,往往能有效引導各國表態。

在實務操作上,較成熟的代表會將正式磋商視為「切割議題」的工具。例如,將一個宏觀議題拆分為具體政策工具、執行層級或受影響對象,使討論更具方向性。這類磋商往往也更容易成為後續草案條文或修正案的素材來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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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式磋商的關鍵,不在於「發言次數」,而在於「主題設定」(圖片來源:Canva圖庫)

發言時,代表應避免重新鋪陳完整背景,而應直接回應磋商主題。由於每位代表的發言時間有限,清楚表達立場與理由,比修辭與鋪陳更為重要。若磋商主題與本國立場高度相關,未能在此階段發聲,將可能錯失影響討論走向的機會。

最後,是否提出延長正式磋商的動議,也是一項策略判斷。當討論仍具建設性且多數代表仍有實質內容可提出時,延長磋商有助於深化共識;反之,若發言開始重複,及時結束磋商,回到其他程序,反而更有利於推動會議進程。

非正式磋商

Unmoderated Caucus

環節說明

非正式磋商是一種暫時中止正式發言秩序,讓代表自由移動、直接協商的討論機制。當會議需要進行實質談判、形成集團,或就文件內容進行具體協調時,代表得提出非正式磋商動議。

提出非正式磋商動議時,代表須向主席說明兩項要件:

  1. 磋商主題(Topic)
  2. 磋商總時長(Total Time)

動議經簡單多數決通過後,主席將宣布進入非正式磋商。此階段中,代表得自由離席,與其他國家進行面對面討論、交換立場、協調條文內容。非正式磋商的總時長不得超過二十分鐘,每一議程中,非正式磋商原則上以兩次為限,代表亦得動議延長總時長,最多兩次,每次不得超過十分鐘

非正式磋商結束後,會議將回到正式程序,通常重新進入常設發言名單,或處理下一項動議。


實戰技巧

非正式磋商是模擬聯合國中最接近現實外交談判的環節,但同時也是最容易被浪費時間的階段。缺乏準備地進入磋商,往往只會變成泛泛而談,無法產出任何具體成果。

在實務上,代表在提出或支持非正式磋商動議前,應已具備明確目的,例如:尋找立場相近的國家形成集團、協調草案條文用語,或針對爭議點進行交換條件。若無清楚目標,非正式磋商即使通過,也難以對會議產生實質影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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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正式磋商是模擬聯合國中最接近現實外交談判的環節(圖片來源:Canva圖庫)

進入磋商後,代表不應只與熟識或立場完全一致的國家交談。成熟的談判策略,往往包含主動接觸關鍵搖擺國,了解其顧慮所在,並評估是否存在折衷空間。此階段的對話不在於說服所有人,而在於釐清哪些分歧可以被管理,哪些底線無法跨越。

此外,時間管理尤為重要。非正式磋商的時間有限,代表應避免長時間停留於單一對話。適度在場內流動,快速交換資訊,往往比深入討論單一細節更具效率。能否在磋商結束前形成初步共識或明確分工,將直接影響回到正式程序後的推進速度。

圓桌會議

Tour de Table

環節說明

圓桌會議是一種由主席依職權主動開啟的討論形式,目的在於快速蒐集各成員國對當前議題的核心立場,以判斷是否具備進一步協商或妥協的空間。原則上,圓桌會議並非由代表自行提出的動議,而是主席在認定會議進度停滯、立場分歧不明,或需要整體態勢判斷時所採取的工具。

在圓桌會議中,主席將依序邀請各成員國,就當下討論的議題發表重點意見。每一國的發言時間通常不超過一分鐘,內容須聚焦於立場本身,而非完整政策論述。圓桌會議不設發言名單競逐,亦不提供讓渡機制,其目的在於全面、快速且均衡地取得資訊。

圓桌會議結束後,主席將依據各國發言內容,判斷是否有可能促成共識、是否需要開啟磋商,或是否應引導會議進入其他程序


實戰技巧

對代表而言,圓桌會議並不是表現技巧或爭取注意力的舞台,而是一場高度濃縮的立場測試。由於所有國家都將輪流發言,內容若過於冗長或偏離主題,反而會削弱訊息本身的效果。

在實務操作上,代表應事先準備一段能在極短時間內清楚表態的說法,重點放在「是否支持」、「支持的前提條件」以及「無法接受的底線」。圓桌會議並不適合提出複雜方案,但非常適合用來界定談判空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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圓桌會議也是觀察他國動向的重要時機(圖片來源:Canva圖庫)

此外,圓桌會議也是觀察他國動向的重要時機。由於各國須公開表態,代表可藉此快速辨識潛在盟友、關鍵反對者以及立場模糊的國家。這些資訊,往往比正式發言名單中的修辭性發言更具參考價值。

筆者亦提醒,圓桌會議雖由主席主導,但代表若認定當前討論確實需要整體態勢判斷,仍可透過便條向主席建議開啟圓桌會議,並說明理由。是否被採納,取決於主席對會議狀況的判斷,但此舉本身並不違反程序。

結語

動議並不是附屬於辯論的技術細節,而是決定會議如何前進的核心機制。從干擾性原則到各類磋商形式,動議所處理的從來不是「說什麼」,而是「什麼時候用什麼方式說」。當代表能夠理解這一層邏輯,會議的節奏便不再只是被動承受,而是可以被主動引導。

在本篇所討論的幾種動議中,無論是正式磋商、非正式磋商,或是由主席主導的圓桌會議,其共同目的皆在於解決常設發言名單難以處理的問題:立場過於分散、討論缺乏聚焦,或談判需要更直接的互動空間。理解這些動議的制度定位,是進一步談策略運用的前提。

  1. 干擾性原則決定了動議的受理順序。即使動議本身合規,若在錯誤的時機提出,仍可能因干擾性不足而不被處理。
  2. 正式磋商是用來聚焦子議題的工具,關鍵在於主題設定是否精準,而非發言次數的多寡。
  3. 非正式磋商與圓桌會議皆服務於談判與共識形成,但前者強調私下協調與結盟,後者則用於公開蒐集立場與判斷整體態勢,兩者不可混為一談。

對高中生代表而言,理解動議的真正價值,並不是學會更多口令,而是學會在會議中「何時該推動、何時該等待」。當你開始在提出動議前思考其必要性、干擾性與後果,你已經不只是遵循規則,而是在運用規則。

動議篇(上)所涵蓋的,是模聯中最基礎、也最常見的程序工具。當這些工具被正確理解與使用,會議將不再只是輪流發言,而能逐步走向實質談判與決策。這也正是下一階段動議所要處理的問題所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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